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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满族自治县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4-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清原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现新增固定式区间测速违法取证设备2处公示如下:

一、点位名称及地点:

1.草开线6公里100米至草开线10公里(东向西方向)。

2.草开线10公里至草开线6公里100米(西向东方向)。

二、公示日期: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3日;

启用日期:2024年4月24日。

上述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期满后,将依法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违法行为取证。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周知,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通行环境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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