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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权责事项委托下放啦!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4-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信息来源:平安辽宁

4月18日,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自4月1日起,将原省级公安机关审批普通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变更权限委托下放到市级、沈抚示范区、自贸区公安机关;将原市级公安机关保安员证核发权限委托下放到县(区)级公安机关,并压缩申办时限,优化审批流程和申请材料,推出电子版保安服务许可证,助力我省保安行业高质量发展。
省公安厅保安管理总队总队长聂经全介绍,现在各市、沈抚示范区公安局以及中国(辽宁)自贸区沈阳、大连、营口片区公安(分)局,受理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及法定代表人变更许可、保安服务许可证项目变更审核,可以受委托实施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但保安武装守护押运公司和外资保安服务公司审批除外;各市、沈抚示范区公安局委托各县(市、区)公安局,具体实施保安员考试和核发保安员证。
保安行业健康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公安机关需监督指导保安行业日常运行,又需为其健康发展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两项新举措的推出,个人和企业在我省申办保安服务公司、申领保安员证将更便捷。
委托下放前,办理保安员证业务存在报名难、考试难、组织难、考试时间周期长、考点数量设置不足等问题。现在,保安员考试发证的业务委托下放至县区级公安机关,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试、2个工作日内审批发证,方便了群众企业办事。特别是,考虑到年龄偏大人员无法提供初中以上学历证明,公安机关简化优化申请材料,推出了学历承诺制,并取消体能测试和指纹录入,节省报名审核时间。针对此次委托下放工作,省公安厅升级改造了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申请人或企业可在平台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版保安服务许可证(正本),领证时长也从原来1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为后续营业执照的办理提供了便利条件。
在审批流程方面,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及法定代表人变更许可、保安服务许可证项目变更审核,申请人向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材料后,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核同意,并向省公安厅报备电子版申请审批材料后,即可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员考试和核发保安员证,申请人向县(市、区)公安局设立的报名点提交报名材料,县(市、区)公安局负责审核和统筹安排考试,合格后即可发证。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推行保安员考试发证网上办理,实现网上学习业务、网上报名审核、网上考试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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