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发挥科技设施在交通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和行车安全,现将我市新增设的13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示如下:
一、设备点位名称及地点
1、点位名称:清原县清河路大百货路口(东向西、南向北、西向东、北向南)
点位地点:清原县清河路与金凤街交叉路口
2、点位名称:清原县长岭街美食城西门路口(东向西、南向北、西向东、北向南)
点位地点:清原县长岭街与兴隆路交叉路口
3、点位名称:清原县白银路铁北二中路口(东向西、南向北、西向东、北向南)
点位地点:清原县长岭街与白银路交叉路口
4、点位名称:清原县石花街林业局路口(东向西、南向北、西向东、北向南)
点位地点:清原县清河路与石花街交叉路口
5、点位名称:清原县八宝街与兴隆路交叉路口(东向西、南向北、西向东、北向南)
点位地点:清原县八宝街与兴隆路交叉路口
6、点位名称:清原县G202.1154KM+550M清原水厂门前(东向西、南向北、西向东)
点位地点:清原县G202.黑大线1154KM+550M
7、点位名称:清原县北夏线北三家派出所路口(东向西、西向东、北向南)
点位地点:清原县G202黑大线与北夏线交叉口
8、点位名称:清原县瓦北线南口前村口(东向西、南向北、西向东)
点位地点:清原县G202黑大线与瓦北线交叉口
9、点位名称:清原县日红街西郊桥路口(东向西、南向北、西向东、北向南)
点位地点:清原县G202黑大线与日红街交叉口
10、点位名称:清原县白云街白云桥路口(东向西、南向北、西向东、北向南)
点位地点:清原县G202黑大线与白云街交叉口
11、点位名称:清原县白云街金城金路口(东向西、南向北、西向东、北向南)
点位地点:清原县白云街与清河路交叉口
12、点位名称:清原县G202.1147KM+600M古城新修桥路口(东向西、南向北、西向东、北向南)
点位地点:清原县G202黑大线1147KM+600M
13、点位名称:清原县G202.1153KM+160M西新修桥路口(东向西、南向北、西向东、北向南)
点位地点:清原县G202黑大线1153KM+160M
二、公示日期: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2日。
上述13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对以下14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取证、处罚:
1、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2、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3、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4、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5、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6、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7、在禁止停放和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地点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8、不按规定倒车的
9、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10、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1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1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13、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
14、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
三、上述13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日期为2021年12月23日。
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周知,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通行环境做出贡献。
公示日期: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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