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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1-12-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了更好的发挥科技设施在交通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和行车安全,现将我市新增设的46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示如下:

一、1、设置点位名称:盘南路刘山二街东

设备具体地点:盘南路与刘山二街交汇口东向西方向

2、设置点位名称:盘南路刘山二街北

设备具体地点:盘南路与刘山二街交汇口北向南方向

3、设置点位名称:丹东路新钢北门西

设备具体地点:丹东路与新钢北门交汇口西向东方向

4、设置点位名称:丹东路石油学院东

设备具体地点:丹东路与石油学院交汇口东向西方向

5、设置点位名称:丹东路望花大街东

设备具体地点:丹东路与望花大街交汇口东向西方向

6、设置点位名称:丹东路望花大街西

设备具体地点:丹东路与望花大街交汇口西向东方向

7、设置点位名称:丹东路望花大街北

设备具体地点:丹东路与望花大街交汇口北向南方向

8、设置点位名称:丹东路昌图街西

设备具体地点:丹东路与昌图街交汇口西向东方向

9、设置点位名称:丹东路北镇街西

设备具体地点:丹东路与北镇街交汇口西向东方向

10、设置点位名称:丹东路建昌街东

设备具体地点:丹东路与建昌街交汇口东向西方向

11、设置点位名称:丹东路建昌街西

设备具体地点:丹东路与建昌街交汇口西向东方向

12、设置点位名称:雷锋路海城街北

设备具体地点:雷锋路与海城街交汇口北向南方向

13、设置点位名称:雷锋路望花大街东

设备具体地点:雷锋路与望花大街交汇口东向西方向

14、设置点位名称:雷锋路望花大街西

设备具体地点:雷锋路与望花大街交汇口西向东方向

15、设置点位名称:碾三线沈环线西

设备具体地点:碾三线与沈环线交汇口西向东方向

16、设置点位名称:碾三线沈环线北

设备具体地点:碾三线与沈环线交汇口北向南方向

17、设置点位名称:临江路柳河街西

设备具体地点:临江路与柳河街交汇口西向东方向

18、设置点位名称:临江路永安桥北东侧

设备具体地点:临江路与永安桥北交汇口东向西方向

19、设置点位名称:临江路天城街东

设备具体地点:临江路与天城街交汇口东向西方向

20、设置点位名称:临江路天城街北

设备具体地点:临江路与天城街交汇口北向南方向

21、设置点位名称:临江路富城街东侧第二个岗

设备具体地点:临江路与富城街第二个岗交汇口东向西方向

22、设置点位名称:临江路富城街东侧第三个岗

设备具体地点:临江路与富城街第三个岗交汇口东向西方向

23、设置点位名称:新城路将军三街东

设备具体地点:新城路与将军三街交汇口东向西方向

24、设置点位名称:新城路长春街西

设备具体地点:新城路与长春街交汇口西向东方向

25、设置点位名称:新城路站东街西

设备具体地点:新城路与站东街交汇口西向东方向

26、设置点位名称:新城路站东街北

设备具体地点:新城路与站东街交汇口北向南方向

27、设置点位名称:新城路长城街东

设备具体地点:新城路与长城街交汇口东向西方向

28、设置点位名称:新城路长城街南

设备具体地点:新城路与长城街交汇口南向北方向

29、设置点位名称:新城路长城街北

设备具体地点:新城路与长城街交汇口北向南方向

30、设置点位名称:抚顺城路乾安街东

设备具体地点:抚顺城与路乾安街交汇口东向西方向

31、设置点位名称:裕城路盛城街西

设备具体地点:裕城路与盛城街交汇口西向东方向

32、设置点位名称:高山路戈布北街西

设备具体地点:高山路与戈布北街交汇口西向东方向

33、设置点位名称:高山路靖宇街北

设备具体地点:高山路与靖宇街交汇口北向南方向

34、设置点位名称:龙凤路海新街北

设备具体地点:龙凤路与海新街交汇口北向南方向

35、设置点位名称:浑河南路东洲桥南北侧

设备具体地点:浑河南路与东洲桥南交汇口北向南方向

36、设置点位名称:城乡路石油二厂南

设备具体地点:城乡路与石油二厂交汇口南向北方向

37、设置点位名称:城乡路石油二厂北

设备具体地点:城乡路与石油二厂交汇口北向南方向

38、设置点位名称:碾三线乙烯大桥南

设备具体地点:碾三线与乙烯大桥交汇口南向北方向

39、设置点位名称:碾三线乙烯大桥北

设备具体地点:碾三线与乙烯大桥交汇口北向南方向

40、设置点位名称:绥化路东洲大街东

设备具体地点:绥化路与东洲大街交汇口东向西方向

41、设置点位名称:绥化路东洲大街北

设备具体地点:绥化路与东洲大街交汇口北向南方向

42、设置点位名称:抚顺城路乾安街西

设备具体地点:抚顺城路与乾安街交汇口西向东方向

43、设置点位名称:抚顺城路贵德街东

设备具体地点:抚顺城路与贵德街交汇口东向西方向

44、设置点位名称:抚顺城路贵德街西

设备具体地点:抚顺城路与贵德街交汇口西向东方向

45、设置点位名称:抚顺城路汪清街东

设备具体地点:抚顺城路与汪清街交汇口东向西方向

46、设置点位名称:抚顺城路汪清街西

设备具体地点:抚顺城路与汪清街交汇口西向东方向

二、公示日期: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7日。

上述46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对以下14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取证、处罚:

1、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2、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3、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4、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5、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6、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7、在禁止停放和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地点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8、不按规定倒车的

9、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10、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1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1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13、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

14、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

三、上述46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日期为2021年12月28日。

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周知,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通行环境做出贡献。

公示日期: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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