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发挥科技设施在交通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和行车安全,现将我市新增设的3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示如下:
一、 设置点位名称:
1、 沿滨路长春桥,东向西方向
2、 沿滨路长春桥,西向东方向
3、 城乡路搭连桥路口,北向南方向
二、公示日期:2022年04月24日至2022年04月29日。
上述3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对以下4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取证、处罚:
1、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2、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4、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上述3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日期为2022年04月30日。
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周知,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通行环境做出贡献。
公示日期:2022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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