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发挥科技设施在交通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和行车安全,现将我市新增设的2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示如下:
一、1、设置点位名称:高山路与情海路(安城街) 东向西方向
设备具体地点:高山路与情海路(安城街) 东向西方向
2. 设置点位名称:高山路与情海路(安城街) 西向东方向
设备具体地点:高山路与情海路(安城街) 西向东方向
二、公示日期: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20日
上述2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对以下8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取证、处罚:
1、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2、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行为
3、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4、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5、驾驶机动车不按指示标线通行的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7、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
8、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
三、上述2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日期为2023年5月21日
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周知,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通行环境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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