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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满族自治县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6-2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清原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现新增固定式违法取证设备2处,公示如下:

一、点位名称及地点:

1.G202黑大线1179KM+10M(北口前村)东向西方向;

2.G202黑大线1179KM+10M(北口前村)西向东方向。

二、公示日期: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2日;

启用日期:2024年7月3日。

上述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期满后,将依法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周知,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公示日期:2024  6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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