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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用16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8-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了更好地发挥科技设施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确保行车安全,我市将启用16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其中新增12处,设备升级后重新启用4处,现将具体点位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新增12处设备具体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一)2处闯红灯设备:

1、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丹东路新钢经营中心 东向西方向

 

2、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丹东路新钢经营中心 西向东方向

 

 

上述2处闯红灯设备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对以下5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取证、处罚:

1)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3)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4)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5)驾驶机动车不按指示标线通行的

 

(二) 10处卡口设备:

1、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G1212沈吉高速公路45公里589米(章党出口)沈阳方向

2、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G1212沈吉高速公路36公里500米(抚顺东出口)吉林方向

3、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G1212沈吉高速公路37公里(抚顺东出口)沈阳方向

4、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G1212沈吉高速公路100公里680米(北三家出口)沈阳方向

5、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G1212沈吉高速公路92公里320米(南口前出口)沈阳方向

6、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G1212沈吉高速公路91公里254米(南口前出口)吉林方向

7、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S10抚通高速公路48公里420米(永陵服务区入口)通化方向

8、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S10抚通高速公路49公里170米(永陵服务区入口)抚顺方向

9、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S10抚通高速公路66公里975米(新宾出口)抚顺方向

10、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G91辽中环线高速公路310公里460米(东洲出口)本溪方向

 

上述10处卡口设备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对以下2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取证、处罚:

(1)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2)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二、升级后重新启用4处设备具体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4处闯红灯设备:

1、 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郎平路虎西街东

 

2、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郎平路虎西街西

 

3、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郎平路虎西街南

 

4、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青年路海新街南

 

上述4处闯红灯设备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对以下5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取证、处罚。

1)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3)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4)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5)驾驶机动车不按指示标线通行的

 

 

 

 

二、公示日期:2024年8月23日至2024 年8月29日

三、启用日期:2024 年8月30日

 

 

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周知,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通行环境做出贡献。

 

 

 

  

公示日期:   2024 年8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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