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清原县内机动车停车行为,提升道路通行效率,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范,现新增4条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以下简称“严管路段”),具体公告如下:
一、严管路段明细
1.清原县清河路(双龙街交叉口至石花街交叉口);
2.清原县莱河路(长岭街交叉口至日红街交叉口)工作日07:30——17;30;
3.清原县利源西街(黑大线交叉口至莱河路交叉口);
4.清原县易和新街(易和商城北侧道路)。
二、严管措施
通过现场查纠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等方式,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实施违停即拍、拖移等严管措施。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周知,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公示日期: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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