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发挥科技设施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确保行车安全,现将我市新增2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信息公示如下:
一、具体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2处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1、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新城路乾安街路口东100米(十五中学)
2、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丹东路望花大街路口南6米(抚顺一中)
上述2处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对违法停车行为进行记录、取证、处罚。
公示日期: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8日
启用日期:2025年9月9日
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周知,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通行环境做出贡献。
公示日期: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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