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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用11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5-12-0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了更好地发挥科技设施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确保行车安全,我市将启用11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其中新增9处,设备升级改造后重新启用2处,现将具体点位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新增9处设备具体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一) 2处闯红灯设备:

1.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黑大线1238公里155米(G202贵城街)东向西方向

2.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G202黑大线1235公里140米(李其村)东向西方向

上述2处闯红灯设备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对以下5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取证、处罚:

1)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3)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4)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5)驾驶机动车不按指示标线通行的

(二)3处卡口设备:

1.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中和路十三道街(大官屯小学)北向南方向

2.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永济路Y字口西79米东向西方向

3.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永济路Y字口西79米西向东方向

上述3处卡口设备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对以下4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取证、处罚: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2)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以外的道路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4)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三)2处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1、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新城路乾安街北2米

 

2、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临江路天湖桥下东路口50米

 

上述2处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对违法停车行为进行记录、取证、处罚。

(四)2处区间测速设备:

1.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东环公路抚金线路口北550米至东环公路绥化路路口南587米 南向北方向

2.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东环公路绥化路路口南587米至东环公路抚金线路口北550米 北向南方向

上述2处区间测速设备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对超速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取证、处罚。

二、升级后重新启用2处设备具体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2处闯红灯设备:

1.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高山路靖宇街北向南方向

2.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抚顺城路站东街南

上述2处闯红灯设备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对以下5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取

证、处罚:

1)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3)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4)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5)驾驶机动车不按指示标线通行的

 

三、公示日期:2025年12月3日至2025 年12月9日

四、启用日期:2025 年12月10日

 

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周知,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通行环境做出贡献。

 


 

公示日期: 2025 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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