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发挥科技设施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确保行车安全,现将我市新增4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信息公示如下:
一、具体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一)1处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新城路安城街西92米
上述1处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对违法停车行为进行记录、取证、处罚。
(二)2处卡口设备:
1.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沿滨路铁路桥 东向西方向
2.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沿滨路和平立交桥路口东75米 东向西方向
上述2处卡口设备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对以下4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取证、处罚:
(1)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2)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以外的道路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3)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三)1处闭路电视设备:
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G91辽中环线高速公路335公里432米(石文出口)铁岭方向
上述1处闭路电视设备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对以下3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取证、处罚:
(1)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2)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
(3)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
二、公示日期:2025年12月19日至 2025年12月 25日
三、启用日期:2025年12月26日
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周知,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通行环境做出贡献。
公示日期:2025 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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