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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满族自治县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6-07-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更好的发挥科技设施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确保行车安全,现新增固定式违法取证设备4处,公示如下:

一、点位名称及地点:

1.黑大线与苍西线交叉口(红透山电厂桥北)东向西方向;

2.黑大线与苍西线交叉口(红透山电厂桥北)西向东方向;

3.清河路与白云街交叉口(金成金路口)北向南方向;

4.长岭街与兴隆路交叉口(美食城西门路口)北向南方向。

二、公示日期: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3日;

启用日期:2026年7月24日。

上述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期满后,依法对以下5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取证、处罚。

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驾驶机动车不按指示标线通行的。

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周知,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申请日期:2026 7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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