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发挥科技设施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确保行车安全,现新增固定式违法取证设备4处,公示如下:
一、点位名称及地点:
1.黑大线与苍西线交叉口(红透山电厂桥北)东向西方向;
2.黑大线与苍西线交叉口(红透山电厂桥北)西向东方向;
3.清河路与白云街交叉口(金成金路口)北向南方向;
4.长岭街与兴隆路交叉口(美食城西门路口)北向南方向。
二、公示日期: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3日;
启用日期:2026年7月24日。
上述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期满后,依法对以下5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取证、处罚。
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驾驶机动车不按指示标线通行的。
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周知,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申请日期:2026 年 7 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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