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交警:“学法减分”已上线!参加网上学习可以减免交通违法记分!
一、什么是“学法减分”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经考试合格的,或者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并达到相关要求的,可以申请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
二、“学法减分”学习什么内容
(1)学习内容:
1.交通违法行为判断与案例分析;
2.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3.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快处快赔相关规定;
4.常见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警察手势辨识;
5.安全行车常识;
6.高速公路驾驶常识;
7.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
8.文明驾驶常识;
9.防御性驾驶知识;
10.紧急避险常识;
11.驾驶心理健康知识;
12.其他相关知识。
(2)考试细则:
1.连续学习满五分钟的,计入累计学习时间,三日内累计学习满三十分钟为一次,学习时间达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可以申请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考试,考试未通过的可以在二十四小时内补考,补考以二次为限。
2.机动车驾驶人参加考试由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二十题,每题答题时间最长六十秒钟,答错或者超时未答累计三题的,考试不合格并退出考试。
(3) 学习考试将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对用户身份进行确认。存在下列行为的,相应学习时段、考试审核不通过:
(一)监控未采集到人像的;
(二)人脸识别比对未通过的;
(三)实人认证未通过的;
(四)有从事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考试无关活动情形的。
机动车驾驶人对学习、考试审核结果不通过有异议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申请复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并告知复核结果。
三、“学法减分”怎样学?
学习流程介绍:长按识别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交管12123”APP注册并登录。
注意,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学法减分申请:
1、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2、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3、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4、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5、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6、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7、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四、“学法减分”学完怎么减免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范规定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符合减免记分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
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本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减免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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