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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通驾驶人“满分教育”网上学习业务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安抚顺微信公众号  信息时间:2024-07-2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关于开通驾驶人“满分教育”网上学习业务的通知

导言

为拓宽因交通违法被记满分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的途径,按照公安部和省交管局统一要求和部署,抚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已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现将依托该平台进行驾驶人“满分教育”网上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满分教育网上学习适用范围:

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适用于在一个违法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及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人满分教育时间为7日,每日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现场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日,剩余学习天数可选择网上学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场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五日:

①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简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

②校车驾驶人;

③除本记分周期外,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中有一个记分周期有记满12分记录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全部采取现场教育形式开展满分教育:

①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

②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驾驶人;

③除本记分周期外,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中有两个记分周期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二、满分教育网上申请及学习流程:

1、在手机应用市场中搜索“交管12123APP,进行下载;或者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https://ln.122.gov.cn)。

2、按照提示完成互联网用户注册。

3、互联网注册用户在登录“交管12123APP或者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https://ln.122.gov.cn)后,点击【更多】→【满分教育申请】进入满分教育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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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1:【选择城市】

在该步骤,用户选择现场教育城市。请从列出的城市中选择一个教育城市,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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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2:【教育方式】

在该步骤,用户选择教育方式,并确认现场教育天数(系统自动计算最少需要参加现场教育天数,选择天数不能少于该值)。选择"现场+网络教育"方式,请确保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电脑、摄像头、宽带或手机)。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3:【选择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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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3:【选择场次】

在该步骤,用户选择教育日期、教育地点,点击【查询】。在查询结果列表中选择相应天数的教育场次。确认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4:【确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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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4:【确认申请】

在该步骤,用户请认真核实申请信息,当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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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5:【申请成功】

在该步骤,用户已申请成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相应的教育场次完成满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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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申请参加网络教育时,请按要求进行每天至少3小时的网络学习,若您的已审核学习时间不满足3小时的,学习时间作废。学习过程中,禁止他人替学;禁止使用照片替学;禁止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禁止故意将光线调暗;禁止其他违规行为。学习过程中系统自动抓拍即时照片,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对网络学习抓拍的照片进行审核,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将撤销本次学习记录。

2、完成满分教育学习后,请在15日内到“抚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驾驶人满分教育培训中心”(地址:抚顺市新抚区青年路西段22号)业务受理窗口进行驾驶人满分考试预约,并完成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试。

3、办理驾驶证满分教育业务申请时,请确保自己的驾驶证没有违法未处理、事故未处理等情形,否则将导致驾驶证满分教育业务受理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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