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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公安破获一起涉“两卡”犯罪案件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2-05-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抚顺公安破获一起涉“两卡”犯罪案件

 

为持续推进反诈人民战争向纵深开展,严厉打击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抚顺市公安局东洲分局刑警大队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在侦案件线索回头看,不断拓展深挖信息资源。

通过认真梳理,获悉家住东洲区的39岁男子高某,具有重大涉“两卡”犯罪嫌疑。对此,刑警大队专案组针对高某活动规律特点,全方位开展蹲守工作。59日,经过连续蹲守,确定高某将到银行办理业务,在某银行,将犯罪嫌疑人高某当场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高某对帮助境外电信诈骗犯罪团伙“洗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高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东洲公安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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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公安提示您

一、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罪名,针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独立入罪。

二、买卖、租借“两卡”均属于违法行为,切勿将自己名下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否则将面临信用惩戒、限制业务、严管账户、法律处分等四大惩戒。自身“两卡”不应出售,他人“两卡”更不应购买。

三、天上不会掉“馅饼”!“跑分”“刷流水”是在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警惕“跑分陷阱”,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要被网络上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所诱惑,更不要因为一时图利,随意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信息、个人账号、支付账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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