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县局破获一起盗窃案
自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以来,新宾县公安局永陵派出所紧紧围绕“破小案、保民生”的工作目标,不断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9月12日9时许,永陵镇居民单女士到永陵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停放在自家楼道里新买的电动三轮车丢失,价值约1800元人民币,报案人单女士的心情十分焦急。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经过大量的走访排查工作在案发地发现了可疑车辆且可疑车辆左侧尾灯不亮。依靠这一线索,办案民警于9月15日成功锁定了嫌疑车辆同时在侦查过程中搜集大量证据确定了违法嫌疑人杨某,民警立即将杨某抓捕归案。
经审讯,嫌疑人杨某对其于9月12日凌晨因醉酒产生一时贪念而盗窃他人电动三轮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办案民警在杨某家中成功追回将被盗电动三轮车并返还给单女士。违法嫌疑人杨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真的是太感谢你们了,这台电动车我才买两个月,朋友们都说找不到了,没想到你们仅用了三天就帮我找回来了!”9月16日,单女士拿着一面印有“热心为民、雷霆出击、破案神速、神警雄风”的锦旗兴高采烈地来到永陵派出所,将锦旗交到办案民警的手中,向所长王宇以及办案民警再三表示感谢,不断夸赞永陵派出所民警忠诚为民,办案神速。
警方提示:
广大群众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切不可心存侥幸,停放车辆要上锁,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管、安全措施严密的停车场,贵重物品及现金财物切勿存放在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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