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执法监督大队闫君事迹展播
法律守正义
巾帼绽芳华
闫君,女,汉族,198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文学学士、法律硕士,2010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执法监督大队民警、市局公职律师。多年来,她爱岗敬业、作风扎实、业务精通。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嘉奖五次;荣获辽宁省公安民警法律知识竞赛“岗位标兵”荣誉称号;被评为2021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表现突出个人。
时刻将雷锋精神融汇于实践,付诸于行动。在公安法制部门工作11年,工作中不断充实自身,对法律知识进行系统学习。2013年通过了全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高级考试,2015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被市局聘为第一位女公职律师。在辽宁省公安民警法律知识竞赛中代表市局取得团体第一名,个人第三名的成绩,被授予“岗位标兵”荣誉称号,并代表辽宁省参加公安部举办的全国公安民警法律知识竞赛。
学习雷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立足本职、精益求精。作为一名女民警,闫君同志以认真细致、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取保候审案件、撤销的刑事案件、不捕不诉案件的专项评查;“三小警情”、行政拘留、治安案件和涉企案件等专项检查;通过日常案件审核审批、月份执法质量考评、季度执法情况通报、常态执法巡查等,掌握执法工作中各类问题,深入研究、精准施策,破解难题;研判公安执法各类数据,及时发现执法新问题、新情况。
闫君同志从警12年,年均核查警情1000余起,考评案件150余起。以女性特有的严谨与耐心,确保每一起案件做到程序合法、证据扎实,得到了领导和执法办案单位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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