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公安发布“迎新春、促消费”暨冰雪节服务群众十项举措
1月18日,围绕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召开新闻发布会,精准推出了《“迎新春、促消费”暨冰雪节服务群众十项举措》。力求真正将好事办得更好、实事办得更实、难事办得更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全力为全市振兴发展保驾护航、贡献力量。
“迎新春、促消费”暨冰雪节服务群众十项举措
1、升级道路交通“疏堵保畅”措施。在全市商圈、景区等人流、车流密集区域,进一步增设警力,通过“无人机巡逻+视频点位巡查”相结合方式,实时监测我市重点区域道路通行情况,做好勤务应急部署各项准备,确保快速到达、迅速处置。
2、优化景区周边通行条件。对全市各景点景区,特别是A级以上景点景区,实施“一景区一方案、一景区一专班、一景区一责任人”运行模式,针对人流、客流、车流潮汐现象集中的景点景区,加强节假日显性用警,全面提高见警率、见灯率、管事率,对景区内车辆发生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原则上予以劝离、警告,不予处罚。
3、实行违停车辆“人性化”管理。除严管路段外,针对早市、夜市、商圈、场馆周边、支路街巷等紧靠路边停车违法行为,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且未造成事故情形不予处罚,商户载货车辆在商区周边因装卸货物出现违停,在未造成交通拥堵或其他严重影响的情形不予处罚。
4、推行交通管理“柔性执法”。对违法停车、车辆超载10%以下且违法状态已消除、不按所需行驶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若车辆和驾驶人以往交通违法已处理完毕,且省内近6个月无其他交通违法记录,对发生的违法行为将给予警告处罚,不予罚款。
5、放宽货运车辆禁行限制。除高山路外,全市道路允许货车通行时长不低于8小时;为已明确规定的禁行路段、禁行时间确有特殊送货需求的企业办理“大型货车通行证”;在确保道路畅通、安全的情况下,允许新能源轻型厢式、封闭货车及皮卡车在站前、雷锋路等轻型货车禁行路段行驶。
6、开通涉企经营性车辆及外地来抚车辆交通事故处理“绿色通道”。依托“交管12123”手机APP及视频监控系统,对涉企经营性车辆发生简易交通事故情形,确保当日放行、事故“当日办结”,对外地来抚或急需离抚运输及旅游车辆发生简易交通事故情形,提供事故认定书“互联网送达”,确保不因交通事故影响行程。
7、推出“旅游客运车辆”检测预审核。与全市各检测机构建立联系机制,为旅游客运车辆开通“绿色通道”,提供检测预审核。此外,进一步提升对危化品运输车辆检测效率,助力企业生产经营。
8、推进服务企业“提质增速”。开通企业车辆非现场违法处理、违法申诉“预约服务”;开通5辆以上企业生产经营性车辆登记、企业员工摩托车驾驶证办理“绿色通道”。
9、打造高速公路“警企+”共建模式。派驻专门警力入驻高速运营公司,依托“视频联巡”及96199热线,针对节假日及旅游旺季,协调高速交警及运营公司路安部门联合开展路面巡逻管控,提供24小时全天候高速路段应急服务。
10、推行旅游景点专项“出行引导服务”。利用交管官方“两微一抖”等新闻媒体平台,以“两公布一提示”的方式,在节假日及冰雪节期间,及时向社会发布道路交通管控信息,做好旅游景区周边道路通行环境信息精准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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