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公安局党委召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第1期读书班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
4月1日,抚顺市公安局党委用一天时间举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第1期读书班暨市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以立党为公、科学决策、真抓实干为总要求,示范带动全市公安民辅警做到“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抚顺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抚顺篇章贡献公安力量。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肖寒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战略性、指导性,为广大党员民辅警以正确政绩观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提供了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把学习教育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上来。
会议强调,要在“深学”上下真功,突出“四个深入学习”,把思想根基打牢。深刻理解公安工作的政绩,首先是捍卫政治安全、维护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的政绩,最终要体现在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上,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要在“真查”上动真格,对照问题清单,把自身短板找准。结合日常执法办案、服务群众、队伍管理、履职尽责的实际情况,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认真真开展自查自纠,用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切实把问题找深、找准、找实。要在“实改”上见真章,聚焦主责主业,把突出问题改好。针对查摆出的问题,逐项定措施、明责任、限时限,确保改一件成一件、见效一件。要在“实干”上出真招,紧扣市局党委“1+6+N”要求,干出实在业绩。围绕市局党委提出的“1+6+N”总体工作要求,落实好省厅党委全年九项重点任务,把正确政绩观贯穿公安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读书班采取领导领学、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交流研讨。
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局属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局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全体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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