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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50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2-08-0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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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主办[2022]50号        签发人:马伟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50号提案的答复

 

王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十四五抚顺交通管理时间空间布局缓解交通拥堵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您所提出的问题非常好,对市公安局交管工作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目前交管局已根据提案内容进行论证分析。

一、信号灯设置方面

目前我市信号灯设置方式分为两种,一种为满屏圆信号灯相对放行,一种为箭头信号灯分相位放行,满屏圆灯相对放行应用于道路狭窄且路口无法展宽车道的点位,箭头灯分相位放行应用于车道数较多且某一方向车流辆较大需要单独控制的点位。根据不同等级道路不同的交通特性我局灵活采用单路口放行、搭接相位、绿波带等放行手段不断优化信号灯配时提高机动车通行效率。受人行自助信号灯易损坏维修成本高、维修周期长等特性制约,我局于2019年全面替换丹东路原人行自助信号灯并采用机动车信号灯配合人行信号灯的设置方式在提高机动车通行效率的基础上,保证行人路权。

二、泊车位设置方面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逐年递增,现有的道路条件无法满足机动车的停泊需求,为最大限度满足市民泊车需求,我局本着应划尽划的方针在路内创新泊车位的施划方式,在原有平行式车位的基础上创新施划方法,采用垂直式、斜式、鱼骨式等车位施划方式,并因地制宜根据不同路况不同需求设置限时泊车位,用以最大限度满足机动车停泊需求。同时为最大限度减少机动车停泊对正常行驶车辆的影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之规定在路口及其50米、道路交叉口、公交车站、消防队等点段附近不予施划泊车位。

三、道路改造及交通设施方面

受制于我市经济因素的影响,我市部分街路交通设施缺失、老旧等现象较为严重,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理念,我局积极争取政府资金支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完成我市跨河桥涵的交通改造工程,例如:将军桥南岗环行交通、永安桥北岗借道左转、天湖桥潮汐车道、沿滨路铁路桥及新开路整体改造工程。配合市住建局完成沿滨路、新城路东段、永济路等点段道路中央隔离设施的设置工作,在交通智能化项目中将老旧信号灯具更换为数字倒计时灯具,并且积极调研论证,推进望花中部地区新增道路出入口这一实际问题,并于2020年由望花区政府施工、验收并开通沿滨路-昌图街,沿滨路-辽中街两处匝道,提高了望花地区的机动车通行效率,助力地方经济的发展。

四、公交车专用车道设置方面

为配合我市公交先行的战略构想,结合低碳出行、环保出行的先进理念,近年来我局大力推进公交车专用道的设置工作,截至目前施划公交车专用道里程64.5公里,涉及新城路、永济路等主要城市道路12条,并积极协调推进设置公交港湾、公交乘降站等公交优先配套措施,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五、警力违法查处布局方面

为进一步优化警力配备,发挥民警在路面上打击纠违的主观能动性,我局依托警用指挥信息化平台,根据视频卡口及高德地图智慧大脑,分析推送的车流信息及缓行节点,结合自身勤务安排精准安排警力,针对商圈,校园周边,居民密集区,及加油站等车辆密集区域开展纠违整治工作,并取得良好效果。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主办单位(印章)

                            2022425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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