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标注(A1)]
[是否同意公开(是)]
提案主办[2022]37号 签发人:马伟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37号提案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交通信号灯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您所提出的问题非常好,对我们交管工作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目前交管局已根据提案内容进行论证分析。
一、信号灯设置实际困难
青年路-延川街交汇口位于我市榆林地块道路沉降区,该地块为我市采煤沉降区,受制于特殊的地质条件,该地块及其附近区域故无法土建施工,故信号灯地下基础及信号灯地下管网(手井、人井)无法铺设,所以该处无法增设道路交通信号灯。
二、我局工作措施
为明确该交叉口道路路权,规范该路口机动车通行秩序,我局在该路口采用让行控制的办法,同时在延川街侧完善让行标志,在青年路侧完善T型路口警告标志,用让行控制的办法在不间断机动车通行的前提下,明确路权确保安全。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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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印章)
2022年2月22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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