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标注(A1)]
[是否同意公开(是)]
提案主办[2022]41号 签发人:马伟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41号提案的答复
赵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交通信号灯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您所提出的问题非常好,对市公安局交管工作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目前我局交管部门已根据提案内容进行论证分析。
沈环线(抚顺段)为我市南外环,该段重中型载货汽车集中通行,沈环线与海新街交汇口西侧为长下坡,东侧为盲弯,北侧未域名道路与沈环线斜交,道路条件复杂事故频发。为降低该点段事故发生机率,保证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市道路交通委员会已形成《关于我市城郊地区公路安全生命“636工程”第一批建设资金意见》的报告报市政府审批,并得到同意的批复。其中沈环线与海新街交汇口信号灯建设项目已列入636工程中,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推进当中。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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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印章)
2022年2月22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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