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标注(A1)]
[是否同意公开(是)]
提案主办[2021]1488号 签发人:马伟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48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孙兆福委员: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城区交通信号灯问题的建议》收悉,经我们研究现对您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您所提出的问题非常好,对我们的交通管理工作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我们将逐步对我市现有右转车道信号灯进行梳理和排查,对确实没有必要设置右转箭头灯的灯岗进行调整,统一设置成圆形信号灯,强化不理让行人违法行为宣传教育和处罚。同时将信号灯岗配套安装语音提示系统和智能信号灯纳入到新建交通项目中,提高我市道路交通的通行效率,并积极鼓励我市市民通过语音电台,公开电话等方式,为我市交通信号设置提出宝贵意见,使信号灯设置更加科学、合理、规范,更加贴近市民出行规律,创造我市良好安全通行环境。
感谢您(你们)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抚顺市公安局
二0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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