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标注(A1)]
[是否同意公开(是)]
提案主办[2021]1432号 签发人:马伟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43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宋耀馨委员: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防范涉农车辆重点交通事故的建议”收悉,经我们研究现对您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加强农村地区交通管理力度和联合执法水平
1、强化抚顺农村地区公安交警部门路面执勤执法、巡逻管控力度,联合农机主管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
2、强化春播、夏忙、秋收等重要时间节点,农机通行重点路段的路检路查频次,形成“警灯闪烁、震慑违法”的工作效果。
3、强化对农村地区居民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两站两员”的作用,以村屯、社区为单位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农村交通安全微信群”,多方位提升农村地区宣传教育水平。
4、强化警示教育,加强农机驾驶人普法工作力度,采取“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的方式,起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督促公路主管部门完善基础设施
1、针对农村地区交通基础设施薄弱等特点,我们结合全省正在开展的普通公路生命防护“636工程”(即新建30处信号灯、15处区间测速、300条减速带)的工作契机,逐步夯实农村地区普通公路基础设施短板。
2、强化普通公路交通安全隐患(风险)联合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安全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有针对性的逐步完善低登记公路的道路标识标线、设置警示牌、凹面镜,在有条件的村屯推广夜间亮化,确保行车安全。
三、多管齐下联合落实主管部门责任
1、督促农机主管部门与保险部门强化农用车保险的普及率,加强对农机车辆登记工作购买保险前置或一体化销售,此外严格执行农机驾驶人考试制度,强化源头教育。
2、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督促农机出厂前安装反光贴等相关政策尽快落地,督促建立以区县政府为主体的农机反光警示贴发放工作力度。
3、不断联合卫生健康部门,推广落实全市正在开展的道路交通事故“四位一体”救援模式向农村地区延伸,督促逐步建立以乡镇为单位的基本救援机制的建立。
感谢您(你们)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抚顺市公安局
二0二一年三月八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