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标注(A1)]
[是否同意公开(是)]
提案主办[2021]28号 签发人:马伟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田卢峰委员: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市第四医院周边交通设施的建议”收悉,市公安局立即与市交通运输局取得联系,协助办理此件的答复意见,经我们研究现对您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2019年12月市交通运输局在G202黑大线(葛布至方晓)路段设置道路中心隔离护栏,有效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市第四医院门前有2处开口,分别为东侧的行人和车辆通行开口、西侧的行人开口。您提到的护栏高度影响司机视线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部门已经责成设计单位对开口处护栏高度进行设计调整,待省级交通运输部门批复后进行施工改造,您提到的医院西侧护栏开口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部门责成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现场踏勘,不符合公路开口条件;您提到的车速较快的问题,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已经根据道路设计速度调整现有区间测速的限速值,由70km/h调整至60km/h;您提到的在医院西侧安装摄像头问题,因该路段已经在区间测速范围内,按照相关规范不得在区间测速范围内再设置相同的测速设备。
感谢您(你们)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抚顺市公安局
二0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