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标注(A1)]
[是否同意公开(是)]
提案主办[2021]1577号 签发人:马伟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57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刘志华委员: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调整抚顺市高山路(国道202线)通往抚顺市嘉源养老院交汇处护栏高度的建议”收悉,市公安局立即与市交通运输局取得联系,协助办理此件的答复意见,经我们研究现对您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2019年12月市交通运输局在G202黑大线(葛布至方晓)路段设置道路中心隔离护栏,有效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您提到的护栏高度影响司机视线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部门已经责成设计单位对开口处护栏高度进行设计调整,待省级交通运输部门批复后进行施工改造;您提到的车速较快的问题,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已经根据道路设计速度调整现有区间测速的限速值,由70km/h调整至60km/h。您提到的加强宣传教育,我们已经责成属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沿途居民、企业的走访力度,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感谢您(你们)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抚顺市公安局
二0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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