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公安局关于市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25号提案的答复
杨红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葛布桥北交通指示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出的问题非常好,对我们交管工作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目前交管局已经根据浑河南路-葛布桥南的实际情况进行现场勘查,并航拍现场照片,经论证该点段宜调整交通组织原因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激增,机动车与行人的通行矛盾日渐凸显,部分驾驶员不能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斑马线前礼让行人”,“转弯车辆避让被放行的机动车及行人通行”,造成机动车与行人在路权上的冲突。
为保证行人过街的绝对安全,交管局以浑河南路-葛布桥南岗为试点,探索推进标志辅助信号灯这一新型管控模式。交管局将结合代表提案,重新调整该路口交通组织方式,探索更为简洁直观的交通信号形式,在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范》要求的同时,侧重驾驶员的视认及通行需求,保证该路口通行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该路口的通行效率。
最后,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公安局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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