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13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祁龙代表: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抚顺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现状调查及应对措施思考的提案》已收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经研究与工作,现答复如下:
根据《消防法》及《辽宁省消防条例》的要求,公安派出所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在物业小区方面主要针对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公共消防设施是否进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现全市公安派出所按照《全市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消防设施及消防通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重点整治居民住宅区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派出所共排查居民住宅楼2818 栋,整改消防设施损坏、无水等消防安全问题268处,完成消防车通道和标识设置工作109栋,整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143处,整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287处。
对于居民小区因消防设施不健全而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根据政府部门职能划分,我局向市应急管理局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出协办函,商请协助办理。
另全市派出所按照相关要求,对组织开展了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及相关企业的消防安全意识。
抚顺市公安局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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