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流量人行横道设置手动红绿灯或红绿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交管部门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交管部门全面负责落实您提出的建议,并要求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工作实际,力争尽快解决此项问题。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随着近年来全国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长,人、车通行矛盾愈加突出,如何科学协调好两者通行矛盾也是摆在公安交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课题。根据交通管理经验及相关专业研究,自助式人行横道信号灯一般使用于行车流量大、车速快、安全风险高而过街行人流量日间各时段不平衡的人行横道,主要作用是在确保行人过街安全畅通的同时,最大限度提高车辆通行时长,实现人车通行需求矛盾有效平衡。因此,人行横道路口能否安装自助式人行横道信号灯需经过周密细致的科学论证。另外,早些年我市在望花地区以及高山路部门路口曾经安装过一批自助式人行横道信号灯,由于经常受到不明原因的破坏,也没有得到很好利用。随着公安交管科技化应用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市交通信号已经实现联网联控智能化管理水平,完全能够通过科学设置时间有效保障行人过街通行安全。下一步,按照您的建议,我们公安交管部门将进一步优化交通信号配置,科学合理解决人、车通行矛盾,积极确保车辆通行和行人安全。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公安局
2024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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