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出的问题非常正确,对抚顺市公安局的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市局对代表的建议十分重视,立即责成交管局实地开展现场调研,对建议内容进行论证分析。
一、信号灯方面
对于委员《提案》中指出的顺城路(珲春街-富城街)段路口缺失机动车信号灯问题,交管局在上述路口采用让行标志控制手段并已完善停车让行标志,通过让行控制的方式明确路权,确保安全。
二、闯红灯抓拍方面
对于委员《提案》中指出的临江东路东段灯岗、安城街灯岗增设闯红灯抓拍设施问题,我局已将上述路段灯岗已有闯红灯抓拍设置启动,并对违章车辆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并对上述信号灯岗缺失的闯红灯抓拍设施积极筹措资金,待资金落实后予以设置。
三、违停抓拍方面
对于委员《提案》中指出的新城路-市政府、裕民路、北台小学等路段增设违停抓拍设施问题,我局在车辆通行集中,违停较为突出的点段陆续完善违停抓拍设施;在校园周边,联合政府、校园及其他职能部门开展一校一策,缓堵保畅。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并请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抚顺市公安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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