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缓解交通拥堵恶性循环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单行问题
单行交通组织方式为不得已的交通组织手段,其改变了道路通行属性,增加了绕行距离,会导致车流汇集在某一交通节点上,造成机动车缓行,降低道路通行效率。且新北街与雷锋加油站门前道路等级不同,基础条件及交通需求有明显差异,且中间缺乏毛细支路与之相连通,故不宜调整现行交通组织方式。
二、关于宁远街拥堵问题
为配合沈白高铁工程建设,高山路(三宝堂—岭前街路段)按照设计进行迁改,迁改后宁远街现状为平交路口,但受制于高铁框构桥结构及项目预算等诸多原因,该岗并未设置永久式机动车信号灯(目前仅设置临时信号灯),临时信号灯只能单点固定配时控制,无法与相邻信号灯协调控制,无法设置多时段多计划配时方案,导致机动车放行不灵活,容易造成机动车缓行。
三、静态停车秩序问题
为缓堵保畅,我局采用现场巡逻与非现场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各属地大队分片包干,对辖区重要道路、商圈及居住区开展巡逻管控与现场处罚;通过设置严管路采用违停球机抓拍等方式弥补无警时段的管理不足;同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应划尽划的方式,在路内施划停车泊位,在保障道路通行秩序的同时,最大限度保障居民停泊需求。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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