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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暨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4-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信息来源:平安抚顺

4月15日,市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暨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及省厅党委的安排部署,锚定目标任务,压实主体责任,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全面部署全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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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必须提升政治站位,准确理解、精准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和重要意义,通过深入学习和遵守党纪,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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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党中央时隔5年再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公安队伍作为一支纪律部队,更要深刻理解党纪党规的内涵和精神,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公安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切实防止“两张皮”,发自内心将党纪作为牢不可破的戒律,唯有心中有“戒”,方能做到行而有“界”,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确保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

会议要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重要政治任务,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要落实工作责任,必须将“严”和“实”的作风贯穿党纪学习教育始终,各级党委(党组)要扛起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各基层党支部要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强分类指导,对教育对象的职务职级、岗位层级、工作经验和个人素质的差异、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指导。要注重工作实效,市局要搭建工作专班,抽调业务骨干参与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平台,广泛宣传公安机关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主要内容,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要加强警示教育,坚持纪律教育和党性教育相结合、日常性教育与集中性教育相统一,推动党员干部提振精气神、彰显新作为,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抚顺公安新质战斗力和高质量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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