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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公安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6-03-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抚顺市公安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报告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抚顺市公安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践行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勇于担当、敢于创新、善于作为,以法治思维谋划平安建设,以法治方式维护公平正义,以法治手段勾勒质感民生愿景,以法治精神引领更高质量发展,为维护全市社会大局稳定贡献了法治之力、法治之为,成效明显。相关工作如下:

一、加强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年来,抚顺市公安局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法治公安建设的根本遵循,市局党委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学习,确保党的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在公安系统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一)带头深化理论学习,筑牢法治信仰之基。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的核心内容。肖寒副市长多次主持召开市局党委专题学习会、研讨会,亲自撰写学习体会,带头为全市公安民警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关键少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严格落实《辽宁省深化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若干举措》,组织完成覆盖全警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轮训,利用“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等平台强化线上学习,引导全警深刻把握“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法治公安建设的思路、推动工作的举措。

(二)强化党的领导,统筹谋划法治公安建设。抚顺市公安局坚决落实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要求。肖寒副市长主持市局党委高规格召开全市法治公安建设会议,研究确定年度法治公安建设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实施方案,将法治建设与公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全年多次召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议,领导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执法规范化建设、涉法涉诉信访、法治人才培养等重大问题。推动实体化运行市局执法监督中心,积极构建“三横一纵一提升”执法监督管理新格局,强化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全流程、全要素闭环管理,市局在全省案件质量考评中成绩突出。

(三)压实责任链条,确保法治要求落地生根。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局长在重要法治工作中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推动制定并带头落实《2025年抚顺市公安局普法责任清单》,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各级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指导市局与检法机关深化侦查协作配合、行政审判联络等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市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多年保持100%,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和政府公信力。

二、 聚焦主责主业,强化依法履职担当,推动法治公安建设提质增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法治要求贯穿于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过程,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一)践行法治为民,提升公共服务质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推动公安“放管服”改革深化。一是创新服务模式。谋划推出“无犯罪记录证明”网上办理,在全市派出所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试点运行“帮代办”制度,全方位满足企业和群众需求。二是推行柔性执法。组织对《抚顺市公安局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进行修订完善,涉及18项内容,进一步明晰标准、规范程序,执法温度和公信力得到提升。三是筑牢安全防线。严格落实“护校安园”专项工作要求,统筹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效处置涉校突发事件,守护了师生安全。

(二)强化源头治理,防范化解矛盾风险。不断强化运用法治手段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一是深化执法监督。依托执法监督中心,强化对警情、案件的全流程动态巡查和审核把关,全年巡查警情2.5万余起,坚持执法问题治理,从源头上减少了因执法不规范引发的争议。二是高效处置诉求。狠抓“12345”便民服务热线和“12389”举报平台投诉办理,探索“解决一件、带动一类”的主动治理模式。2025年,市局“12345”工作质效在全省公安机关和全市市直部门均并列第一,民心网和市长信息办理满意率提升至100%,“12389”公安部转办投诉举报同比下降。三是加强科技监管。推动将智慧监督系统覆盖至所有派出所接报案窗口,实现对执法服务行为的可回溯管理,对推诿扯皮、有案不立等问题进行实时监督预警,有效预防了信访和矛盾产生。

(三)锻造法治铁军,夯实队伍建设根基。坚持抓稳抓牢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工作。一是突出实战练兵。打造“法治公安大讲堂”、执法技能比武等特色练兵平台,市局在全省“平安护航”杯法治英才实战技能比武中荣获团体第二名,一名民警在全省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知识竞赛中取得第一名。二是强化专业力量。持续发挥法制员“哨兵”作用,落实激励机制。充分发挥6名法律顾问和34名公职律师作用,全年审核把关协议类文件5件,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3份。三是鼓励学法用法。对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9名民警落实优秀公务员奖励,组织开展“优秀法制员”评选,营造了全警学法、尊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我市在全省率先完成县(区)公安机关接报案中心建设,经验获省厅肯定并推介。

三、深入查摆剖析,正视短板,厘清法治公安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对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高标准严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抚顺市公安局在法治建设中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

(一)法治建设的系统性和穿透力有待加强。虽然市局层面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法治工作框架和机制,但在推动法治建设要求向基层所队、向执法末梢穿透延伸上还不够均衡、不够彻底。部分基层单位和一线民警对法治建设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仍有落差,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内化为日常执法执勤自觉行动的程度参差不齐。法治督察和压力传导机制需要进一步优化,以确保顶层设计在基层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

(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精细度和实效性有待提升。随着执法环境日趋复杂和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执法活动的精细化、规范化要求也水涨船高。当前,在应对新型犯罪、复杂警情时,部分民警的法律适用能力、证据固定意识、程序规范意识仍有短板;执法监督虽然实现了“全覆盖”,但在发现问题线索的敏锐性、督促整改的彻底性、举一反三的成效性上还可以做得更深更实。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等便民提效举措的推广运用范围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拓展。

(三)法治服务保障的精准性和供给力有待增强。基层执法实践中面临的难点、堵点、新型法律问题日益增多,对法制服务的需求更加迫切和多元。目前市局层面的法制指导、法律政策供给与基层实战需求的对接有时不够精准、及时,“工具箱”的更新扩容速度有待加快。对一线法制干部、法制员的专业培训和支撑保障需要加大力度,他们在承担繁重审核监督任务的同时,系统性的专业深造和实战轮训机会相对不足,影响了队伍整体专业能力的持续提升。

四、聚焦问题整改,明确努力方向,扎实开展2026年法治公安工作。针对2025年法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抚顺市公安局将在2026年的法治工作中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狠抓落实,全力推动我市法治公安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在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系统推进上持续用力。进一步深入学习践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作为党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常设议题,推动建立基层所队常态化法治学习制度。计划年内牵头组织多轮次覆盖全警的法治专题轮训,并加大对基层单位法治建设力度,将压力有效传导至“神经末梢”。完善法治督察机制,加强对基层执法单位的常态化、随机性督导检查,坚决纠治法治建设中的形式主义、温差落差问题。

(二)在细化规范标准、提升执法质效上精准发力。推动修订完善更多贴合实战的执法标准和操作规程,制定出台执法实战指引。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优化执法质量监督,强化结果运用,倒逼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大力推广行政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全力提升快办案件占比,实现减负增效与群众满意的双赢。持续深化与检法机关的协作,统一执法司法标准。

(三)在优化服务供给、强化基层保障上多措并举。建立“基层点单、法制上门”的服务机制,定期收集梳理基层执法难题,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法制骨干开展“会诊”和送教上门。加快法律“工具箱”更新,及时汇编新法新规解读、典型案例指引。切实为基层法制员减负增能,探索建立法制员轮训研修制度。完善执法履职保护和容错纠错机制,坚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

(四)在建强专业队伍、完善激励机制上久久为功。推动实施“法治人才锻造计划”,制定中长期培养规划。进一步加大对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警的奖励力度,并在评优评先中予以优先考虑。常态化开展“优秀法制员”“执法办案标兵”等评选活动,加大宣传表彰力度。拓宽法治人才交流锻炼渠道,选派优秀法制干部到重要岗位、基层一线和上级机关锻炼。营造鼓励学习、尊重人才、崇尚法治的警营生态。

 

 

 

 

 

                                                                                                       抚顺市公安局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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