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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抚顺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2-11-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抚顺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抚政办发〔2022〕31号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抚顺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抚顺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抚顺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工作方案(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扎实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促进全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效能管理和高水平服务,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2〕3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为目标,依托抚顺特色产业,以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为主线,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破解资源枯竭城市转型难题,培育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为增强抚顺创新力和竞争力、建设“五个抚顺”、在更高起点上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知识产权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的试点城市建设,到2025年,全市知识产权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进一步凸显,知识产权运用成效明显提升,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促进经济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支撑产业高端发展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使我市成为创造活跃、运用充分、保护有力、管理体系健全、富有特色的知识产权强市。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明显提升。全市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明显增长,质量明显提高,在主要产业领域形成一批核心专利、知名品牌。全市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年均增长6%以上,PCT专利申请量实现新突破;国内注册商标年均增长10%以上,建设10家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

——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较快提升。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专利转移转化更加活跃,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成效明显。实施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25个,全市知识产权优势和示范企业总数达到150家以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年均增长10%以上,全市中小微企业接受高校院所转让、许可次数年均增长10%以上,接受高校院所转让、许可的中小微企业数量增幅达到10%以上。通过专利开放许可(试点)达成的专利许可数量达到30件以上。   

——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逐步健全,管理效能明显提升,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引导推动、企业主体有效运用、专业机构服务支撑的管理新格局初步形成。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显著增强,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企业总数达到100家以上。

——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侵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年度结案率达到90%以上,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超过80%。

——知识产权服务能力稳步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大幅提升,知识产权代理、信息咨询、检索分析、评估、运营等中介服务业较快发展。

——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支撑力明显提升。加快形成一支素质、数量、结构与我市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培育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500人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

1.强化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导向。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加强政策激励,引导和促进重点企业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和技术装备的研发,建立完善高价值专利培育全流程管理制度,加强创新全过程的知识产权管理,提升专利创造质量,加强高质量专利储备。引导企业加快海外专利布局,开展国际专利申请,实现知识产权创造从量的积累向量质并举转变。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代理业“蓝天”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专利非正常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各县区政府)

2.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继续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计划,建立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梯度培育机制,鼓励引导行业领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独角兽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进行知识产权战略布局,有效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与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分析,构筑知识产权战略竞争优势,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强的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各县区政府)

3.推进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深化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支持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按照“企业主导、政府引导、机构辅导”的原则,坚持分类指导,以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等创新型企业为重点,强化贯标培训,优化知识产权贯标认证扶持政策,推动企业知识产权贯标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各县区政府)

4.加强重点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以我市高端精细化工、高端冶金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新型清洁能源等“六大产业”为重点,支持产业龙头企业与高校、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开展协同创新,建设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创造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专利技术,培育一批以基础专利、核心技术专利为重点的技术创新水平高、权利状态稳定、市场竞争力强的专利组合,打造关键核心专利群,强化产业链专利布局和运用,提升产业发展动能。(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

(二)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

5.实施专利导航创新计划。推广实施《专利导航指南》,推动构建专利导航决策机制。以我市高端精细化工、高端冶金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六大产业”为重点,实施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创新计划,通过专利信息深度挖掘和定向分析,绘制产业布局地图,明晰产业竞争格局,找准产业发展方向,确定产业发展重点,为实施产业布局和规划提供决策支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以我市“六大产业”中骨干企业为重点,实施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创新计划,加强专利信息利用和专利分析,把专利导航嵌入技术研发、产品创新、专利运营、风险规避、协同创新全链条,培育形成专利导航企业技术创新模式。(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

6.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激励,引导推进银行、保险、融资担保等金融机构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创新知识产权金融产品,为拥有知识产权的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提供融资支持。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企对接活动,开展全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培训,建立完善全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白名单”,促进企业融资需求与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精准对接,拓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发展局、市国资委、抚顺银保监分局,各县区政府)

7.促进专利转移转化。深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激发高校院所专利转化活力,畅通专利技术供给渠道,助力全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挖掘筛选高校院所质量较高具备市场前景的“沉睡专利”,开展中小微企业专利技术需求征集,建立高校院所、中小微企业专利技术供需目录。推进专利供需精准对接,鼓励高校院所建立专业化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建设“沉睡专利”推广运用平台,围绕我市重点产业补链、延链、强链需要,开展关键核心专利技术推广应用。建立专利有效对接机制,线上集中专利技术供给产品,线下组织高校院所深入中小企业开展专利技术路演和专利技术对接活动,高效匹配转化专利成果。(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

8.推进知识产权联盟建设。实施知识产权强链工程,聚焦我市重点产业关键和共性技术,强化产业链专利布局和运用,支持产业链、供应链骨干企业、核心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知识产权联盟。支持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立产业专利导航决策机制,打造专利池或者专利组合,对联盟内企业实施交叉许可,满足重点产业补链、延链、强链的发展需要。指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引进高校院所专利技术,并形成转化效益。(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

9.实施知识产权助农行动。围绕辽东绿色经济先导区建设,以中药材、食用菌、山野菜、优质米特色农产品为核心,引导区域品牌建设,支持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和合作社积极申请农产品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农产品区域品牌,加强地理标志培育,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融合,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抚顺县、清原县、新宾县政府)

(三)强化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

10.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协同机制建设,推动跨部门、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工作衔接,加大对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拓宽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渠道,推动我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拓展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化解的新途径。促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档案,将恶意侵权、反复侵权等知识产权失信行为纳入社会征信体系。(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11.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确立知识产权严保护导向、构建大保护格局、建立快保护机制,塑造同保护环境。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亮剑护航”、版权执法“剑网”等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和版权侵权违法行为。积极推进落实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完善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工作规则。不断健全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执法队伍和志愿维权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四)推进知识产权高效能管理服务

12.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强各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建设,提升队伍素质和管理水平。推动企业、高校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逐步形成市、县区、企业上下衔接、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推动区域知识产权示范创建,支持各县区的高新区、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培育和申报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强县(区)和示范试点园区,促进区域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各县区政府)  

13.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本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积极引进国内、省内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来抚设立分支机构。推进服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打造服务品牌。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政策宣传和“知识产权专家入园进企”业务培训活动,为企业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科学化知识产权服务。(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五)优化知识产权发展环境

14.强化知识产权人才支撑。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计划,充分发挥辽宁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子平台、分站资源和省内高校人才培养主要基地的作用,培养一批业务能力强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才、善运用管理的企业知识产权实用人才和专业水平高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人才,为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知识产权人才保障。(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15.深化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抓好《专利法》《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把知识产权作为文明城市创建、普法教育、科普宣传、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等活动,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知识产权主题宣传,不断提升社会各界知识产权意识,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知识产权理念,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文化氛围。(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政府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作用,协调各有关部门加强配合,统筹部署和整体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各县区政府要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贯彻本方案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政府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二)加强政策支持。制定推进我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有效落实的配套政策,市级财政对试点城市建设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鼓励企业加大知识产权投入。各县区财政也应加强必要的知识产权资金投入,合力推进试点城市建设任务的完成。(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三)加强工作督导。市、县区政府将知识产权有关指标纳入年度绩效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强化督查通报与考核推进。市政府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推进措施。市政府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知识产权统计和信息发布,及时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调度督导,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有效落实。(责任单位:市政府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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