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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抚顺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2-0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抚顺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4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分单位)

三、2024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2024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五、2024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六、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八、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表

十一、2024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六、2024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八、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十九、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顺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厅和市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2、掌握全市公安监所工作情况,开展对策研究,研究拟定公安监管工作的有关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指导、协调、监督和督办监所工作重大事项。
4、指导监所配合办案,深挖犯罪。
5、指导监所安全防范工作,查处重大恶性事故。
6、指导监所在押人员教育转化、生活卫生管理工作。
7、规划和指导监所设施、装备和技术建设。
8、抓好监管民警队伍建设。
9、指导、监督公安监管部门依法承担的执行部分强制措施、部分刑罚、部分行政处罚工作。
10、负责领导市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市拘役所、市行政拘留所、市戒毒所及清原、新宾两县监所的工作。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监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抚顺市公安局监管支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公安局监管支队为财政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建议作PDF格式链接)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4年收支总预算1503.01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

2024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部门收入预算1503.01万元,比上年增加47.81万元,增长3.29%,增加主要原因:行政运行费用增加;按照资金来源划分,财政拨款收入1503.01万元,同比增加47.81万元,增长3.29%,增加主要原因:水电取暖费等2019年没有全额保障,2024年实行了全额保障;行政运行费用增加。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

2024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部门总体情况支出1503.01万元,比上年增加47.81万元,增长3.29%,增加主要原因:行政运行费用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98.68万元,比上年增加95.47万元,增长31.49%,增加主要原因:2024年民警在职人数增加,小定额公用经费增加,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47.66万元,降低4.14%,减少主要原因:2023年项目经费比2024年项目经费多两项,即防疫经费10万元、执法办案经费50万元。

二、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03.01万元,收入预算按来源分为财政拨款收入。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03.01万元。按功能支出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03.01万元;按经济支出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9.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6.97万元,项目支出1104.33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同上。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同上。

    三、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398.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6.97万元。

  人员经费157.35万元,主要包括:津贴补贴(含交通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356.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按单位实际情况填列)。

  四、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同比减少0.5万元,原因是:按照财政预算要求进行压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机关机关及所属0个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98.6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我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4年我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抚顺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0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 3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1104.33万元。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无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4年预算表11“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预算明细表”、预算表12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表13“13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表”没有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1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的基本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抚顺市公安局监管支队

2024年2月2日 

监管支队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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