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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洲公安分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2-0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东洲公安分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辽宁省司法厅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抚顺市公安局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工作要求,更好的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目标,现将我局2023年度的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处罚情况。2023年我局共计行政处罚案件242件从行政处罚情况看,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97人,其中行政拘留159人次。

(二)行政复议情况。上述13起行政复议案件中,局裁案件6起,其中5起由抚顺市人民政府维持行政决定,1起被抚顺市人民政府确认程序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

(三)行政诉讼情况。上述12件行政诉讼案件中,一审案件6起,其中局裁案件4起、派出所所裁案件2起,全部维持我局作出的行政决定。

(四)派出所所裁案件7起,维持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决定3起,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复议单位终止复议审理3起,目前正在办理1起。二审案件5起,维持一审判决3起,正在办理1起,撤销一审判决1起,再审案件1起,驳回上诉人再审请求。

(五)行政强制措施情况:2023年我局强制隔离戒毒8人,社区戒毒18人。

二、工作举措

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规范办事流程,明确岗位责任,确保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实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权力,防止执法不作为、乱作为。

(一)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和《辽宁省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范》的工作要求,民警在接处警过程中、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严格依照《规范》的要求,对执法记录的内容,实施全面记录,保证执法活动的规范性。对于群众报警,我局严格落实“三个当场”规定,法制部门建立接处警回访制度,开展警情日巡查机制,日清零机制,全力提升广大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增强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二)依法推动落实审批服务“最多跑一次”,简化行政审批服务“最多跑一次”,简化行政审批服务等程序,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证照分离”,办事流程公开化、透明化。

(三)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全面提升执法公示工作的质量。全面贯彻省厅执法公开的工作,依托辽宁省公安机关执法公开平台,积极推进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行政处罚工作的监督。对2023年以来在执法公开服务平台上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安排专人对执法公开服务平台定期进行检查,对有问题的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立即整改,确保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文书规范,全年依法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共47条。

(四)强势启动扁平化指挥调度“三清”机制,针对有警不处、有案不立、有案不实、压案不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从规范源头执法的“最先一公里”入手,强势启动以警情日清零、立案月清仓、积案季清底为核心的扁平化指挥调度三清机制,通过梳理警务流程,明析办案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压实了各级领导责任,锻炼了全警的履职能力,时全警回归到进一步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理念;警情处置引发的信访投诉为零,基本形成“大案有人管、小案有人查、事事有人问”的良好局面。

三、存在问题

(一)执法制度规范运行需要进一步落实。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增强,对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深的要求,执法人员在落实、学习各项执法规章制度和新的警务平台上还存在认识不够深入、学习不够透彻的问题,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二)执法办案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执法主体学习意识不强。近年来,随着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随之而来的就说国家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出台,但部分执法人员怠于学习,仍旧以陈旧的观念和经验来执法,对新修订的法律和规定学习不够,导致了实际工作中出现一些执法问题。

(三)执法办案程序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少部分办案人在办理行政案件时,没有真正树立其以审判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在办理行政案件,不严守办案的时效性,认为案件只要处罚了,不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案件处理了即万事大吉,没有考虑到案件发生复议、诉讼时,案件处理超过法定的办案时限,没有合理的理由,被行政复议机关、诉讼机关确认办案程序轻微违法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执法监督。我局法制部门、督察部门等业务监督部门将持续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工作,从接处警开始到结案,全面落实对各个执法环节的监督,不断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

(二)增加执法培训。我局将结合公安工作的特点,适时的开展“学法、守法、执法”等系列专题培训活动,通过集中学习、法庭旁听、典型案例剖析等多种方式,总结执法办案方面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提升民警的执法办案水平。

(三)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继续落实行政执行“三项制度”,强化法制审核人员能力素质,大家执法事项清单,权责清单公示力度,动态调整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确保各项机制落实到位。

(四)按照省厅和市局的总体要求,结合教育整顿暴露出的顽瘴痼疾问题,充分发挥东洲分法制公安工作委员会职能作用,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并重,聚焦公安工作短板和弱项,本着既治标又治本的原则,专题研究推进措施,全力提升全局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

下一步,我局进一步要严格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特别是在执法办案入口环节和法制审核和领导审批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做出的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经得起检验。从源头上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严守办案的时效性,规范行政执法,避免败诉案件和瑕疵案件的发生,全力护航东洲公区全面真心突破“三年行动”,为推进“平安东洲”贡献公安力量。

                         

 

 

                               东洲公安分局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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