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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本级)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3-07-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抚顺市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本级)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地方公安法规和规章、制度;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全市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负责全市公安侦查工作,指挥、协调或直接处置重大案件、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指导、监督、组织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五)、按规定权限,依法管理全市国籍工作,实施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指导、管理、监督全市消防工作。

(七)、负责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负责对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负责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负责对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公安法制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收容教养审批和行政复议工作。

(十二)、负责对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及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公安科技工作;规划、指导、实施全市公安技术、装备现代化建设。

(十四)、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十五)、按管理权限,领导全市公安消防、警卫部门的队伍建设。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导。

(十六)、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和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协管县公安机关领导干部。

(十七)、负责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和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抚顺市公安局本级1个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93925.1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3925.1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925.1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937.3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99%。主要是待缴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6535.26万元,增加21.37%,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2022年基础绩效工资纳入人员经费。

(二)支出总计94862.4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3891.8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8.4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930.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04.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15.66万元,资本性支出41.62万元

2.项目支出10970.5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1.56%。主要包括信息化建设业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6616.23万元,增加21.24%,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2022年基础绩效工资纳入人员经费。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486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891.86万元,项目支出10970.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616.23万元,增加21.24%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2022年基础绩效工资纳入人员经费。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4.3%,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94.1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862.4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支出75497.14万元,占79.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9382.63万元,9.89%;卫生健康支出3664.35万元,3.86%;住房保障支出6308.34万元,6.65%其他支出10万元,占0.01%

1.公共安全支出支出75497.14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64536.55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77.62万元,主要是办公费、差旅费等业务支出。

3)信息化建设782.52万元,主要是租赁费、维护费等支出。

4)特别业务24.23万元,主要是差旅费、办公费等业务支出。

5)执法办案70万元,主要是差旅费、维修(护)费等业务支出。

6)其他公安支出6006.23万元,主要是综合监管场所及执法办案中心建设辅警工资、租赁费等业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82.63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离退休906.44万元,主要是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715.34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死亡抚恤1225.67万元,按本年发生额财政拨款。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535.18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3664.35万元,具体包括

1 行政单位医疗3664.35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6308.34万元,具体包括

1) 住房公积金5878.07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公积金缴费支出支出。

2)购房补贴430.27万元,按本年发生额财政拨款。

5.其他支出10万元,具体包括:

1)其他支出10万元,主要是邮电费、差旅费业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46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60.06万元。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 公务接待费5.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4%。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75批次、1320人、5.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莅临指导检查等;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1.14万元减少16.19%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60.06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9.6%。比上年增加1122.2万元,增加332.15%,主要原因本年度更新了部分执法执勤车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017.88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购置,当年购置公务用车75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8.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日常保养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保有量488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891.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034.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5857.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57.28万元,比上年增加161.26万元,增加2.83%,主要原因是:人员照比去年有所增加,经费增加,支出也随之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12.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2.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62.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16.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12.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共有车辆488辆,其中: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402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4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7个,涉及资金10970.59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8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绩效理念尚未牢固树立,重资金轻绩效、重投入轻管理;二是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不足;三是项目支出考核指标体系不够完善,缺少科学量化指标或是指标设定不能够准确反映支出效益产出指标。

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打好绩效管理工作基础,强化预算项目库编制;二是科学编制和设定量化资金产出指标体系;三是加强指标内部评价体系建设和评价工作;四是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注重结果导向,硬化责任约束,转变观念,实现制度、组织、技术、标准、行为模式等的变革,规范收支行为全过程管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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