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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1-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抚顺市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条例》规定以及省公安厅、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通过市局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落实,服务保障法治政府建设。

1、主动公开。市公安局在市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等平台公开发布政务公开指南、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规范性文件、财政预决算、公安部通缉令、重要会议活动、方便群众办事、政策解读等信息1700余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76件次,办理留言、在线访谈答复160余人次,组织召开各类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推送新闻通稿130余件次。通过市局平安抚顺微信公众号、平安抚顺微博号等新媒体矩阵平均每月发布各类信息报道500余条。全年各渠道公开的政府信息共计发布11000余条,阅读量154万余人次,全方位展现了公安机关各项工作成果。

2、依申请公开。2023年全局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均在法定时限内予以办结答复。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2起;行政诉讼2起,均维持本单位行政行为。

3、政府信息管理。全面加强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维护的监督保障工作,指定专人维护,加强日常网上巡查,及时发现纠正链接不畅、错字、用词不准确等问题40余条次。推动市局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工作,对以市公安局名义发文的,要求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等公文属性,强化局属部门公文属性认定。2023年市局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梳理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并撤销网上信息;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有效文件目录及全文全部对外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市局先后2次对全局公安机关新媒体账号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对公安新媒体44个账号梳理,根据新媒体各项指标数据注销11个“僵尸账号”,进一步推动公安新媒体矩阵数据化、规范化建设。通过服务的网络化、数字化推动实现服务窗口前置、服务前移的工作目标,努力解决群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多次跑”的难题,持续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办理及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截止2023年底,平台注册用户数12.2万余人次,为企业群众提供查询、咨询、预约、申办等10万余件次,办事数量7万余次,“一网通办”工作能力显著提升。

5、监督保障。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薄弱环节和瓶颈问题,针对规范依申请答复形式、回复社会关切热点问题等内容,制定了《抚顺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报送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标准,加强政务公开日常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09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13922

行政强制

106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71.22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2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3年,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少数分县局、局属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业务能力不强,文件属性标注不规范、不及时,分县局、警种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展不均衡。2024年,市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推动公开任务落实。认真落实《省公安厅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点》《抚顺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实施细则》,围绕省厅、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拓展公众参与渠道,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二)进一步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优化政务公开栏目,及时做好更新维护,努力为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捷化服务。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持续强化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加强监督指导,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三)进一步完善培训考核机制。加强组织框架建设,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制定年度公开规定动作计划,推动公开“把关前置”,适时开展巡查督查,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有效的量化评估指标体系,以督查考核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基层延伸。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市公安局按照市政府、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连续17年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获得政府信息,免费提供。制定了《抚顺市公安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专人专岗,挂图督导,公开了三年行动、政策解读、建议提案等重点工作信息,顺利完成了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全年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延伸公开触角,以点带面、循序发展,在保障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收到了较好效果,确保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落实。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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