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省公安厅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及公安部、省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郑艺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忠诚履行公安机关职责任务,扛稳扛牢维护国家“五大安全”重要使命,全力打造“五大环境”,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护航全省振兴发展。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筑牢安全屏障,严密防范影响安全稳定和振兴发展的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全力以赴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为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筑牢更加牢固可靠的安全屏障。要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坚持公平公正执法,坚决打击非法、保护合法,依法严打破坏法治环境、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公平竞争等违法犯罪,开展常态化整治工作,打造更高水平的法治环境。要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持续推动“网办中心”建设提档升级,丰富拓展“一网通办”“一窗通办”服务范围,缩短审批时限、降低办事门槛、提升服务效能。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形象,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全面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以严实作风、务实措施、扎实业绩,在振兴发展中展现更大担当作为。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亲自部署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扎实开展,近日作出重要指示,对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提出明确要求,为全党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指明方向。要深刻认识到党纪学习教育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持续固化提升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时刻用党规党纪武装头脑、校准思想、规范行为、改进作风,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走深走实。
会议强调,要持续深化学习,建立健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机制,把新修订的条例纳入政治轮训、全警组训课程体系,作为新入职民警培训和领导干部晋升的考核评价内容,确保“常常学纪”的氛围在厅机关蔚然成风。要强化警示教育,认真总结和固化经验做法,坚持用“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案”进行警示教育,通过案例剖析、现身说法,让警示教育见人见事、入脑入心,真正达到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的效果。要常态监督管理,坚持把拒腐防变的“关口”前移,加强对关键少数、重点岗位的常态化监督管理,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要从严执纪问责,始终树立“执纪必严、违纪必惩”的导向,对照党规党纪、法规法纪、警规警纪,以严查、严惩、严治形成有力震慑,警示全警不碰“红线”、不越“雷池”。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治国安邦、经世济民的大视野大格局出发,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对进一步完善执法体系、强化执法监督,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体现执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要端正执法理念,聚焦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的力量。要规范执法行为,依托“四横一纵一提升”执法监督体系,引导全警在法治框架内履职用权,坚决做到严格执法不越位、规范执法不缺位、公正执法不错位,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法律和人民的检验。要提升执法能力,聚焦基层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疑难案件、复杂警情、突发情况,加强法治培训、实战训练,提升现场执法处置能力,真正把“书本上的法条”转化为“实践中的运用”。要加强执法监督,健全完善常态化隐患排查机制,建立自我纠查、联动检查、网上巡查、定期通报等精细化管理措施,确保执法办案安全规范。要强化执法保障,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注重法治人才培养、夯实执法保障基础,不断完善法治公安制度建设,培养一批既懂业务、又懂法律的行家里手,持续深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案管室建设,为基层一线执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其他事项。
厅党委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厅长潘春吉传达公安部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通报厅党委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情况以及相关工作情况;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冯永利,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袁林,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赵斌,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任振波分别作中心发言;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陈密森传达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省委常委会议精神。
在厅的厅党委成员、反恐专员参加会议;巡视员、警务专员,边境管理总队、沈阳铁路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沈抚示范区、辽河、机场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特勤局、驻厅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同志,厅机关各警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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