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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2-02-0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2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2022年部门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2022年部门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2022年部门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2022年部门项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2022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2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2022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2022年部门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厅和市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2、掌握全市公安监所工作情况,开展对策研究,研究拟定公安监管工作的有关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指导、协调、监督和督办监所工作重大事项。
4、指导监所配合办案,深挖犯罪。
5、指导监所安全防范工作,查处重大恶性事故。
6、指导监所在押人员教育转化、生活卫生管理工作。
7、规划和指导监所设施、装备和技术建设。
8、抓好监管民警队伍建设。
9、指导、监督公安监管部门依法承担的执行部分强制措施、部分刑罚、部分行政处罚工作。
10、负责领导市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市拘役所、市行政拘留所、市戒毒所及清原、新宾两县监所的工作。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监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抚顺市公安局监管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公安局监管支队为财政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建议作PDF格式链接)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住房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2年收支总预算1742.67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

2022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部门收入预算1742.67万元,比上年减少156.26万元,下降8.23%,减少主要原因:在押人员押量减少,水费及防疫经费压减;按照资金来源划分,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1742.67万元,同比减少156.26万元,下降 8.23% ,减少主要原因:在押人员押量减少,水费及防疫经费压减。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

2022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部门总体情况支出1742.67万元,比上年减少156.26万元,下降8.23%,减少主要原因:在押人员押量减少,水费及防疫经费压减。其中:基本支出368.35万元,比上年增加1.84万元,增长0.5%,增长主要原因:公用经费戒毒所醇基燃料费用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156.26万元,下降8.23%,减少主要原因:在押人员押量减少,水费及防疫经费压减。    

二、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42.67万元,收入预算按来源分为财政拨款收入。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42.67万元。按功能支出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2.67万元;按经济支出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4.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8.97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1347.32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同上。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同上。

  三、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8.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8.97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

  人员经费34.,38万元,主要包括: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328.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按单位实际情况填列)。

资本性支出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费。

  四、关于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0.6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1.61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万元。同比减少1.89万元,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缩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0个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68.3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我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82.74万元,共包括 3个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监所经费在押人员被装采购项目90.72万元。

监所经费在押人员日用品采购项目48.6万元。

戒毒所医疗托管43.42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2年我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共包括以下内容: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抚顺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4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1374.32万元。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无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2年预算中没有   事项和相关收入/支出,相应表格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1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的基本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022年抚顺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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