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抚顺市公安局部门预算
公开说明(本级)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2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2022年部门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2022年部门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2022年部门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2022年部门项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2022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2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2022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2022年部门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地方公安法规和规章、制度;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全市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负责全市公安侦查工作,指挥、协调或直接处置重大案件、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指导、监督、组织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五)、按规定权限,依法管理全市国籍工作,实施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指导、管理、监督全市消防工作。
(七)、负责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负责对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负责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负责对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公安法制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收容教养审批和行政复议工作。
(十二)、负责对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及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公安科技工作;规划、指导、实施全市公安技术、装备现代化建设。
(十四)、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十五)、按管理权限,领导全市公安消防、警卫部门的队伍建设。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导。
(十六)、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和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协管县公安机关领导干部。
(十七)、负责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和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抚顺市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0家。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8张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2年收支总预算69785.64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
2022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部门收入预算69785.64万元,比上年减少6554.45万元,下降8.58 %,减少主要原因:总体变化情况体现了目前我市财政政策及财力投向依然是保基本人员、保民生,压缩一般性支出,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实际需求大幅压缩项目资金的的总体财政状况;按照资金来源划分,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 69785.64万元,同比减少6554.45万元,下降8.58 %,减少主要原因:总体变化情况体现了目前我市财政政策及财力投向依然是保基本人员、保民生,压缩一般性支出,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实际需求大幅压缩项目资金的的总体财政状况。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
2022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部门总体情况支出69785.64万元,比上年减少6554.45万元,下降8.58 %,减少主要原因:总体变化情况体现了目前我市财政政策及财力投向依然是保基本人员、保民生,压缩一般性支出,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实际需求大幅压缩项目资金的的总体财政状况;其中:基本支出58136.12万元,比上年增加4168.83万元,增长7.72%,增加主要原因:人员工资、保险及公积金调整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1649.52、比上年减少10723.28万元,下降47.93%,减少主要原因:财政大幅压缩项目资金。 。
二、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9785.64万元,收入来源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9785.64万元。按功能支出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9587.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71万元;按经济支出分类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5143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895.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40.32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4529,资本性支出685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 69785.64万元,同比减少6554.45万元,下降8.58 %,减少主要原因:总体变化情况体现了目前我市财政政策及财力投向依然是保基本人员、保民生,压缩一般性支出,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实际需求大幅压缩项目资金的的总体财政状况。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22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部门总体情况支出69785.64万元,比上年减少6554.45万元,下降8.58 %,减少主要原因:总体变化情况体现了目前我市财政政策及财力投向依然是保基本人员、保民生,压缩一般性支出,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实际需求大幅压缩项目资金的的总体财政状况。
三、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882.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43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28.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71.79万元。
人员经费54327.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687.53万元、津贴补贴17637.12万元、奖金、2729.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5077.7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38.91万元、住房公积金5724.6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941.1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20万元、离休费156.47万元、退休费472.84万元、退职(役)费1.32万元、生活补助44.1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808.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0万元、印刷费10万元、邮电费20万元、差旅费30、维修(护)费300万元、劳务费100万元、水费80万元、电费350万元、取暖费503.04万元、物业管理费765万元、工会经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320.19万元。
四、关于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同比减少45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支出由中央专用支付资金承担。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808.2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我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2年抚顺市公安局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抚顺市公安局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48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02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8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18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11649.52万元。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无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2年预算中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13债务支出预算表、表14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表15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表18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中没有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1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的基本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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