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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留置看护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2-07-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1年度市直部门决算公开参考文本


抚顺市留置看护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抚编发【2018】4号《关于成立留置看护服务中心的通知》中心的主要职责为:负责留置场所辅助性、技术性保障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留置看护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840.3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40.3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0.37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留置场所运行维护费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19.77万元,降低12.47%,主要原因:2021年十三薪未在当年发放,加上项目经费缩减

(二)支出总计839.1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00.0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5.7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9.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88万元。

2.项目支出539.1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4.25%。主要包括留置场所运行维护费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20.35万元,降低12.54%,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十三薪未在当年发放。二是项目经费缩减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18万元。

主要是有水费、电费费用需要次月支付的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0.58万元,增长96.6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39.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5万元,项目支出539.1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120.35万元,降低12.54%,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十三薪未在当年发放。二是项目经费缩减。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1.06%,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9.1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8万元,占2.8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3万元,占1.56%;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23.62万元,占2.81%;公共安全支出778.76万元,占92.8%。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8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68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追加了人员的保险经费。

4)死亡抚恤0万元。

5)伤残抚恤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2.23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13.13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追加了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用。

4.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5.金融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金融支出0万元。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23.62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23.62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公积金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追加了事业单位人员的公积金费用。

8. 公共安全支出778.76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运行239.62万元,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其他公安支出539.14万元,主要是水费、电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2. 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0.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6.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3.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涉及资金539.14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绩效理念尚未牢固树立,重资金轻绩效、重投入轻管理;二是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不足;三是项目支出考核指标体系不够完善,缺少科学量化指标或是指标设定不能够准确反映支出效益产出指标。

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打好绩效管理工作基础,强化预算项目库编制;二是科学编制和设定量化资金产出指标体系;三是加强指标内部评价体系建设和评价工作;四是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注重结果导向,硬化责任约束,转变观念,实现制度、组织、技术、标准、行为模式等的变革,规范收支行为全过程管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抚顺市留置看护服务中心绩效项目自评表.pdf

抚顺市留置看护服务中心绩效整体测评表.pdf

2021年度留置看护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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