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标注(A1)]
[是否同意公开(是)]
建议主办[2023]25号 签发人:马伟
陈全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顺城路和永城街立交桥下交通状况急待整治的建议已收悉,您所提出的问题非常正确,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红灯系统的设置。
因沈白高铁修建,现仍在施工阶段。该位置周边地形地貌、路形、管线等道路基础均未确定,无法确定信号灯杆、灯具、管线走向等信号必要设施。故该处目前不具备信号灯设置条件。
二、关于规范顺城路车辆停放和违停整治。
抚顺市公安局交管局警务指导大队、顺城大队,在勤务安排、高峰疏导、常态整治、巡逻管控等方面均向该路段倾斜。重点关注该路段的通行情况和违停现象。同时,此项工作已成为常态化工作 ,持续推进规范车辆停放和违停整治工作。
三、关于下穿路适度改造。
该项工作应由住建部门和相关施工单位牵头实施。
感谢您对抚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并请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抚顺市公安局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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