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答复
兰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事故处理快速理赔金额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抚顺市交警支队现收到抚顺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第38号建议,抚顺市万众汽车销售维修有限责任公司兰军提出《关于调整事故处理快速理赔金额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后,抚顺市交警支队领导班子对该项建议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我市实行道路事故快速理赔制度以来,确实在保证道路快速畅通,方便车主处理简易事故起到很大作用。但是,随着近年来市区车辆保有量增多,车辆单价越来越高,原来的最高快速理赔金额一万元有点偏低。根据加强我市营商环境有关政策,抚顺市交警支队拟向抚顺市保险行业协会提交调整交通事故快速理赔金额最高控制到两万的建议函,待抚顺市保险行业协会同意后,向全市财险公司发布文件才能实施。
最后,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并请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抚顺市公安局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