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标注(A1)]
[是否同意公开(是)]
建议主办[2023]24号 签发人:马伟
方艳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早晚交通高峰期间市区内大型货车限行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出的问题非常正确,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由于大型货车在市区内行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给市民出行带来了较大的安全隐患。
一、交管局在城区内设定了明确的货车禁行区域及时间。
1.新抚区站前地区、望花区丹东路、东洲区东洲大街和顺城区临江路等中心城区为核心区域,实施24小时重中型货车禁止通行;其他路段的禁行时间为:早5时至晚22时禁止通行,晚22时至次日早5时允许通行。
2.高山路(葛布北街至黑大立交桥西),每天6:00至20:00禁止重中型货车及运输危险品货车通行。
二、抚顺市公安交管局加大对重中型货车走禁行的处罚力度。
1.在沿滨路长春桥下、高山路香山美墅门前、临江东路富城街等多处点位,设置对在禁行的时间和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进行抓拍、处罚。
2.在城区内多点位、多线路部署警力,对在禁行的时间和道路上形式的机动车进行处罚。
感谢您对公安局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并请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抚顺市公安局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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