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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早晚交通高峰期间市区内大型货车限行的建议》(24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3-04-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办理结果标注(A1)]

[是否同意公开(] 

 

             建议主办[2023]24号    签发人:马伟                

 


 

方艳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早晚交通高峰期间市区内大型货车限行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出的问题非常正确,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由于大型货车在市区内行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给市民出行带来了较大的安全隐患。

一、交管局在城区内设定了明确的货车禁行区域及时间。

1.新抚区站前地区、望花区丹东路、东洲区东洲大街和顺城区临江路等中心城区为核心区域,实施24小时重中型货车禁止通行;其他路段的禁行时间为:早5时至晚22时禁止通行,晚22时至次日早5时允许通行。

2.高山路(葛布北街至黑大立交桥西),每天6:0020:00禁止重中型货车及运输危险品货车通行。

二、抚顺市公安交管局加大对重中型货车走禁行的处罚力度。

1.在沿滨路长春桥下、高山路香山美墅门前、临江东路富城街等多处点位,设置对在禁行的时间和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进行抓拍、处罚。

2.在城区内多点位、多线路部署警力,对在禁行的时间和道路上形式的机动车进行处罚。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并请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抚顺市公安局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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