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标注(A1)]
[是否同意公开(是)]
建议主办[2021]闭010号 签发人:马伟
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0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闫丽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抚顺市三十中学校门前公路上设置减速带或加装斑马线 监控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百姓出行问题的关注与建议,您所提出的问题非常好,对我们的交通管理工作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目前,交管局已对三十中学门前马路的通行情况进行了调研,经论证此处不宜设置减速带。主要原因如下:
一、该处临近学校和居民区,且车流量大,设置减速带后,车辆通过减速带产生噪音,将对周边教学和居民休息造成影响。
二、设置减速带后,如遇雨、雪等恶劣天气,减速带摩擦系数降低,增加车辆刹车距离,易发生侧滑等现象,反而形成交通安全隐患。
考虑上述原因,此处不宜设置减速带,但为保证中校学生上放学时间段过街安全,我局已在丹东路-市三十中学校门前东西两侧完善校园周边组合标志,施划行人过街斑马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之规定,机动车行经斑马线应停车礼让行人,我局将在今后的警务工作中对提案点段的交通秩序及交通需求加以侧重,同时我局将重点强化学校门前视频监控设备设置工作,计划将学校门前安装监控头工作纳入到今后交管设备建设中,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建设资金,逐步加大学校门前视频监控安装范围,确保学生上放学安全。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抚顺市公安局
二0二一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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