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标注(A1)]
[是否同意公开(是)]
建议主办[2021]闭075号 签发人:马伟
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5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刘宽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碾三线与金洋线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限速标识的建议》我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百姓出行问题的关注与建议。您所提出的问题非常好,对我们的交通管理工作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目前交管局已对沈环线-金洋线道路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调研,现答复如下:
2021年1月抚顺市道交委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我市城郊地区公路生命防护636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要完成省道交委办公室每年部署的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任务。沈环线-金洋线路口信号灯建设任务就名列其中,道路主管部门应按照文件精神积极推进落实信号灯的建设工作,交管局将积极协调配合。同时,该提案点段位于公路段,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及交通设施的建设及维修养护主体为市交通局。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抚顺市公安局
二0二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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