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望花区鞍山路交通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出的问题对抚顺市公安局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抚顺市公安局交管局对您提出的提案十分重视,立即召开专项会议对此问题进行研究,并实地与特钢、铝厂进行调研,现对您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1、对早高峰时段鞍山路货车管制、限行问题,经我局认真研究并请示市政府相关部门,货车运输是我市主要的运输途径,而鞍山路是望花地区连接外市的主要通道之一,因此,不能对早高峰时段鞍山路通行的货车实施管制及限行,但交管局将部署望花大队在早晚高峰时段对鞍山路易堵点位进行巡逻管控,保障鞍山路早晚高峰时段畅通、有序。
2、经交管局与特钢、铝厂协商,特钢、铝厂均表示为了望花地区道路的通畅,在早晚高峰时段均会安排厂安保部门在厂门前对进、出厂货车进行管控,保障厂门前道路通行顺畅。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并请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抚顺市公安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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