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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关于解决我市交通拥堵的建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0-03-0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关于对市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

许延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市交通拥堵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出的问题非常正确,对我们的交通管理工作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一直以来,交警支队都在极力解决城市拥堵问题,但城市拥堵问题是一个社会总体问题,单靠交警部门是无法有效解决的。我们在结合我市道路通行实际,完善交通组织、大力整治乱停乱放、随意调头、闯信号、走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积极向市政府相关部门建议进一步完善我市的交通设施(对于交通设施的建设,是由市政府统一出资安排的,交警支队只有建议权),同时借助交通台广泛宣传,教育市民文明出行,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下一步,支队将结合您的建议,从以下几点着手开展工作:

一、进一步加快智能化交通体系的建设进度,待建设完毕,支队将利用科学手段,对我市主要路口特别是连接河南河北的桥梁两端的灯控岗及校园周边的交通设施进行实施监控,并结合交通实际,适时改变信号灯的配时,方便市民安全、顺利出行;

二、继续协调交通局、城建等部门,进一步合理完善我市路面的交通组织,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增建桥梁、开辟新路线或设置单行线,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三、支队将充分考虑采取单双号限制、摇号上号牌等方式,缓解交通拥堵,为我市道路基础设置建设争取时间;

四、进一步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定期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净化我市的道路交通环境;

五、严控违法停车,加大巡逻查控频次,特别是校园周边的区域,发现一起,坚决处理一起;

六、继续借助电视台、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及时播报支队的新举措,倡导市民文明驾车、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最后,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并请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抚顺市公安局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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